焦作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焦作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根据《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5〕17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6〕39号)精神,印发了《河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和《河南省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豫农机计文[2016]10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农机局 焦作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31日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的通知 豫农机计文〔2016〕103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5〕17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6〕39号)精神,2016年我省选择农用航空器进行示范推广。同时,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业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决定对农民购置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实行省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现将《河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和《河南省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河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 2. 河南省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 河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2016年,我省对农民购置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以下简称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的100马力以上(含100马力)拖拉机(以下简称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实行省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农机工业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为主要目标,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薄弱环节突破,确保粮食品质为主要任务。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最大限度发挥累加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的积极性,推进我省农机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提高农机装备技术含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突破机械化薄弱环节制约,协调提升机械化水平。 (三)减轻不利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确保粮食品质,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四)促进农作物秸秆利用机械化技术推广,有效节约秸秆资源。 (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的积极性。 三、实施范围 根据各地农业发展和农民购机需求,以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累加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累加补贴政策覆盖范围按《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5〕17号)执行。 四、累加补贴对象、范围、标准、数量和时限 (一)累加补贴补对象。省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二)累加补贴范围。综合考虑我省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和需求,累加补贴范围为购机对象购买的且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 (三)累加补贴标准。累加补贴额度以《河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规定的定额补贴标准为基础,秸秆捡拾压捆机累加2/3、粮食烘干机械累加1倍、水稻插秧机累加2/3,深松机累加2/3、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累加1/3。资金统一精确到十位。 (四)累加补贴时限。2016年度。 五、操作实施要求 (一)按时衔接操作。累加补贴政策要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紧密结合,必须在按规定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基础上,办理累加补贴登记核实手续。 (二)累加补贴机具登记、核实。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果,认真审核补贴档案材料,对已经获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累加补贴对象进行登记,填写《XX年农业机械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附表1)。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要组织对登记的累加补贴机具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合格后,由累加补贴对象签字盖章(或手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提出验收意见。累加补贴对象和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要积极配合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织的累加补贴机具验收,否则经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取消购机者累加补贴资格和生产企业及经销商销售补贴产品资格。 (三)累加补贴资金支付。累加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支付。县级农机部门根据登记核实汇总表,提出累加补贴资金支付意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购置登记核实表一份(原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并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的支付意见,将累加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各省辖市要及时汇总所辖县区登记核实汇总表,一式两份原件,一份留本级建档备查,另一份于12月30日前报省农机局(省直管县直接报送)。 六、工作措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5〕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6〕39 号)要求,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引导,科学调控,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管确保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为农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表:1.XX年农业机械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2.XX年农业机械累加补贴信息统计表 附表1 XX年农业机械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填报单位(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购买机具名称 | 购买机具型号 | 机具生产厂家 | 购机者姓名(组织名称) | 购买台数 | 购机时间 (年、月、日)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中央补贴金额(元) | 累加补贴金额(元) | 账号 | 购机者签字、盖手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按机具类别填报 附表2 XX年农业机械累加补贴信息统计表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购买机具名称 | 购买机具型号 | 机具生产厂家 | 购买台数 | 中央补贴金额 (元) | 累加补贴金额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按机具类别填报 附件2 河南省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 实施方案 长期以来由于各地种植模式繁杂,农作物生长期的病虫害防治尚处于半人工操作,不仅费工费时,劳动强度大,而且对人体危害大、药效利用率低,为解决农作物植保过程中的上述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农用航空器进行示范工作。为做好示范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突破农作物植保技术制约,保障农业规模化经营推进为主要任务,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购买和使用农用航空器的积极性,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物质装备水平。通过示范工作,提升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水平,减轻病虫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确保粮食品质,促进农用航空器技术成熟,加快高效植保机械化发展。 二、示范规模。各县(市、区)可根据资金额度自行确定示范规模。 三、示范机具确定。由各县自主确定,机具提供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许可证。 2、提供机具有产品合格证。 3、已在我省销售5户以上,并提供用户证明。 4、提供经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 5、生产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承诺: (1)企业对用户进行免费培训,应有相应培训计划、教材,培训应包含理论培训及实践培训,并保证培训人员能够独立完成农用航空器的操作,取得农用航空器操作员资格证书。 (2)保证产品质量。电动农用航空器应至少配10组电池。 (3)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切实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4)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为每一架售出的农用航空器投保机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四、示范机具补助标准 按农用航空器的动力分为油动和电动2个类别,以药液箱容量分档进行省级定额补助。电动型药液箱容量5≤ L<10,每台补助24000元;电动型药液箱容量10≤ L≤15,每台补助49600元。油动型药液箱容量10≤ L≤15,每台补助72800元。 五、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重点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六、示范内容 1、先进性。对农用航空器植保作业成本,生产率指标进行试验记录。 2、适用性。对农用航空器植保作业效果进行试验记录。 3、可靠性。对农用航空器植保无故障作业时间和故障情况进行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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